“日落复审” 7鞋企进入书面答辩程序
近日,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收到欧盟委员会关于中国皮鞋反倾销案的正式函件,函件称欧盟委员会就皮鞋反倾销日落复审做出抽样结果,浙江奥康、福建建乐与广东的裕元工业、番禺创信鞋业、华坚、通佳鞋业、佛山南海金履等7家鞋企被抽中,并进入书面答辩程序。
欧盟委员会于2005年对中国和越南皮鞋发起反倾销调查,2006年10月开始对中国皮鞋征收16.5%的反倾销税,并于2008年10月到期后,再次进行“日落复审”。
担任此次反倾销案的中方代理律师蒲凌尘表示,此次欧组委的抽样并非随机,主要是以企业出口数量和出口地位为依据,并从提交调查表的企业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入书面调查程序。
“企业必须在12月初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反倾销调查表,12月底或1月初,欧盟委员会将派人到中国进行实地核查,之后再决定16.5%的反倾销税是否继续征收”。番禺创信鞋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振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