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规定鞋类等奢侈品进口需按信用证全额预存支付款
2008-08-30 07:45:59 来源:驻巴基斯坦使馆经商处 中国鞋网 http://www.cnxw.cn/
据巴《商业记录报》8月28日报道,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央行)日前发布公告称,今后进口386种奢侈品和非必需品,须按信用证额度全额预存进口支付款,此举是为了降低贸易逆差,减少对美元的需求以及遏止持续下跌的外汇储备和汇率。
上述386种奢侈品和非必需品主要包括:高档汽车、鞋类、电话、珠宝、家用电器、家具、水果食品、化妆品、烟草、武器弹药等。
据悉,此前在5月22日,巴央行已要求进口除石油和部分食品外的所有商品须按信用证额度的35%预存进口支付款,而后于6月21日取消了对135种工业必需品进口的预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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