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网购还是要谨慎
赵女士春节前在天猫某旗舰店看中一款充电式保暖鞋,想给年迈的奶奶买一双。她看了“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详情介绍后,就马上下单并支付鞋款180元。隔了一天,就送货到家,当她一打开就非常失望:鞋子做工粗糙,鞋侧面胶水都没粘合好,插上电插头试一下,二十分钟鞋子也没有一丝暖意,根本没有像介绍说“一分钟就能感觉温暖”的效果。
赵女士当即联系卖家并附上照片,但卖家表示年关较忙,正月初八后再寄回。没想到,初八上班后,赵女士通过阿里旺旺及电话都联系不上了卖家,只好拨打12315请求维权。由于该网店的注册地在外省,温岭市消保委在对方所在地的消保委帮助下,终于为赵女士讨回说法。消保委提醒:
新《消法》对网购增加“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规范内容,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话和微信等方式购物有了法律的支撑,当然,对实物的看不见摸不着、全凭商家文图介绍,还是要谨慎地对待。(中国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合作媒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