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规定规范办学 公办教师当家教将被辞
小学低年级原则上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公办教师有偿家教将被解聘——针对一些学校在招生、录取、办学中的违规行为,长沙市教育局10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的规定》。
《规定》重申取消早读制度,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小学低年级原则上不布置书面作业,小学中高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1小时,初中书面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1.5小时。高三年级可以在寒假补课1-2周、暑假补课不超过一个月;除此之外,禁止以其他任何理由和方式组织学生在假期成建制集体补课。除寄宿制学校外,不得组织其他学生进行晚自习。
《规定》着重强调,在编在岗公办教师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受聘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参与培训、管理和兼课。严禁在职教师对本校及现任教学阶段的学生进行家教和有偿补课。公办学校教师不得替民办培训机构进行宣传、发动和组织生源,不得替民办培训机构向学生收取补习费。违规者,一经查实,责成学校立即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