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进口鞋实施保障措施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消息,7月11日,土耳其发布26225-2006/10618号公告公报,决定对进口鞋类产品(案号26044-2006/4)实施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措施自公布之日起30天后生效。具体保障措施为:6402.12.10.00.00;6402.12.90.00.00;6402.19.00.00.00;6403.12.00.00.00;6403.19.00.00.00;6404.11.00.00.00等6个税号的产品不受保障措施税的限制;6402.99.50.00.00等33个税号的产品按照第一年为1.50美元/双、第二年为1.40美元/双、第三年为1.30美元/双的标准征收关税。
包括中国在内的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3年内每年向土出口总数不超过2,405,368双、且每个国家每年对土出口不超过801,789双则不受上述保障措施关税的限制,超过这个限额的部分则征收上述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