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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类商品保质有何规定

2010-06-11 08:13:47 来源:老年日报 中国鞋网 http://www.cnxw.cn/

    中国鞋网06月11日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沈利先生反映,他在道里区某大商场给老伴购买一双品牌鞋不足一个月,穿上不到三小时,该鞋的鞋跟就破损了。随后,沈先生找到商家说明情况,商家竟然说该鞋属于自然磨损。沈先生不接受商家的说法,并要求做质量鉴定。

    沈先生介绍,他购买该鞋后,放在家中一直未穿。前几日,他的老伴拿出了新鞋穿上出门不足三个小时,回家一瞧,这双鞋的后根竟然严重破损。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王振华部长认为,根据《黑龙江省鞋类商品三包责任规定》第五条中规定,实行三包的期限:皮鞋、价格在100元以上的仿皮革鞋为三个月;胶鞋、布鞋、童鞋、价格在100元以下的仿皮革鞋为一个月;其它鞋类商品参照执行。三包期内出现断跟、掉跟、开胶、开线、掉扣、坏拉锁能够修复的,销售者应免费负责修复。一次修理期限不得超过一周。否则应按消费者意见给予退换。在三包期内商家必须免费负责修复。沈利老人所述如果属实,并坚持要求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可通过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王部长说,如果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结果是质量问题,其鉴定费用应由商家支付。如果结果不属于质量问题,应由消费者自己支付鉴定费用。

    王部长提醒,消费者购买鞋类商品一般只注意三包范围,其实也应该注意一下不属于三包的范围:1、消费者购买鞋类商品无信誉卡或发票、购货凭证的;2、消费者穿用或保管不当而损坏的;3、超过三包期限的;4、销售时已标明“处理品”的;5、销售者自行修理。购买鞋类商品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找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要向当地消协举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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